广州市协作办公室主动公开基本目录
第一部分 概述
一、主要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二)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实施细则的通知》及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政务公开的工作规定;
(三)《广东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省级部门主动公开基本目录编制工作方案的通知》
(四)广州市协作办公室政府信息公开有关规定。
二、责任主体、公开时限、方式和监督渠道
(一)责任主体:广州市协作办公室
(二)公开时限: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及时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的公开时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三)公开方式:1.广州市协作办公室门户网站(http://xzb.gz.gov.cn/)、微信等媒体主动公开;2.市政府门户网站“扶贫政策法规”栏目(发布政策性文件),市政府门户网站“扶贫资金项目信息”(发布资金项目文件),市政府门户网站“扶贫工作动态”栏目(发布工作动态信息)。
(四)监督渠道:通过广州市协作办公室门户网站互动交流平台(http://xzb.gz.gov.cn/hdjlpt/),政务微信(微信号:广州协作),电话(020-81269822)。
第二部分 主动公开基本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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