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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协作办公室关于划拨2024年度广州市对口帮扶贵州省毕节市东西部协作资金的函

来源:本网 发布时间:2024-04-02 15:50:00 点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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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节市乡村振兴局、财政局:

  根据广东省、广州市东西部协作工作部署和资金计划安排,现将2024年度广州市对口帮扶毕节市东西部协作资金3.7亿元拨付至毕节市财政局。请切实加强协作资金的监督管理,专款专用,加快推进协作项目和资金支出进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一、规范协作资金用途

  协作资金严格按照《广州市对口帮扶贵州省安顺市、毕节市、黔南州东西部协作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穗援〔2021〕47号)管理,坚持精准使用和安全高效相统一,结合东西部协作工作实际,适当向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倾斜。按程序及时划拨使用,不得挤占、截留和挪用,确保资金使用规范安全。

  二、规范帮扶项目备案

  按程序及时向我办备案年度帮扶项目。备案项目情况要完整,要全面表述项目性质、内容和规模、投资额、年度资金安排、进度情况、起止年限、新增或续建等基本情况。备案项目须附相关重点环节材料,例如能反映建设项目依据的政府决策纪要、批复立项文件(复印件)等,非广州财政资金独资建设项目的其他资金到位佐证材料等。

  三、强化资金绩效管理

  一是协助编制和调整预算绩效目标和绩效指标。在我办编制年度预算时,依据正在实施的跨年项目和持续性实施项目内容,协助设置相应的针对性的项目绩效目标和指标;在向我办备案年度帮扶项目时,协助核查绩效目标和绩效指标设置是否合理、全面,针对不合理之处提供调整意见。

  二是优化绩效指标设置工作。可要求各项目实施单位在申报项目时同步编制绩效目标和绩效指标;可通过邀约专家、第三方机构等方式进行审核,形成年度帮扶项目总体绩效目标和绩效指标;上报审核项目时同步报送各项目绩效目标和绩效指标;每季度对各帮扶项目绩效目标和绩效指标完成情况绩效跟踪监督,针对需调整的项目以及绩效目标和绩效指标偏高或偏低等项目,及时向我办申报绩效目标和绩效指标调整。

  三是及时报送年度帮扶资金绩效评价自评报告。请于 2025年3月底前将2024年度协作资金的绩效评价自评报告等材料报送我办。

  



                                              广州市协作办公室

                                               2024年3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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