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委第七巡察组巡察市协作办党组工作动员会召开
根据十二届市委巡察工作部署,4月10日上午,市委第七巡察组巡察市协作办党组工作动员会在市协作办召开。市委第七巡察组组长邹璇同志作动员讲话,市协作办党组书记、主任霍阳同志主持会议并作了表态发言,同时对全办党员干部提出配合巡察工作要求。
市委第七巡察组副组长欧阳翔、申海、李毅同志及巡察组其他成员出席会议。市协作办党组成员、市纪委监委驻市工信局纪检监察组组长高永红同志、市协作办其他市管干部、机关各处处长、副处长和下属单位国内合作服务中心班子成员、机关纪委和组织人事处有关人员参加会议。
邹璇同志强调:一是深入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和党中央关于深化政治巡视的新精神,充分认识巡视巡察工作的重要意义。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重要论述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有关决策部署和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深刻领悟党中央把巡视作为推进党的自我革命、全面从严治党的战略性制度安排,党的二十大从完善党的自我革命制度规范体系的战略高度,作出“发挥政治巡视利剑作用,加强巡视整改和成果运用”的重大部署,切实提高思想站位,不断增强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充分认识巡察的重要意义,切实增强自觉接受监督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二是全面贯彻巡视工作方针,围绕“四个聚焦”强化政治监督。重点检查党组贯彻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省、市工作要求情况,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惩治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情况,落实党组织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情况,落实巡视巡察、审计等监督发现问题整改情况,突出对“百千万工程”实施中的责任落实、工作要求推进、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整治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廉政风险防控情况的检查,强化震慑作用,突出标本兼治。三是强化政治担当,同题共答完成巡察工作任务。高标准高质量完成好市委部署的巡察任务,是市委巡察组和市协作办党组的共同政治责任,巡察组将紧紧依靠市协作办党组织开展工作,市协作办党组要本着对党的事业高度负责的态度,强化自觉接受监督的意识,激发共同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的内生动力,与市委第七巡察组同题共答、同向发力。
霍阳同志表示:一要站上政治高位,以最严肃的态度接受监督。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精神,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求真务实的作风,坚决落实市委巡察部署安排,与市委第七巡察组一道,共同完成好市委交给的巡察任务。二要增强政治自觉,以最严谨的作风配合巡察。坚决服从巡察安排,坚决落实巡察要求,积极支持配合市委第七巡察组工作。实事求是、客观实际地向巡察组反映问题,做到知无不言、言无不尽、言之有据,确保巡察组全面客观真实了解情况。三要压实政治责任,以最严格的标准边查边改。坚持边查边改、立行立改、真改实改,对巡察组指出的问题和不足,诚恳接受、主动认领,不折不扣抓整改,做到责任不落实不放过,问题不解决不放过,整改不到位不放过,坚决防止敷衍整改和虚假整改。四是强化政治担当,以最严实的举措推动建设。自觉把接受巡察监督与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结合起来,转化为推动协作事业高质量发展的蓬勃动力,以实干实绩推动各项工作争先创优,确保年度任务和巡察工作“两促进、两不误”,为广州市高质量实现老城市新活力、“四个出新出彩”提供支撑和保障。
根据市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市委第七巡察组从3月29日至6月21日,对市协作办开展常规巡察,同步开展选人用人、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专项检查。根据巡察工作有关规定,市委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市协作办党组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下一级党组织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和重点岗位人员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以及涉及“百千万工程”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其他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由有关部门处理。
巡察期间,市委第七巡察组设以下信访举报渠道:
一、值班电话:18122212653(接听时间:工作日9:00—12:00,14:00—18:00)。
二、邮政信箱:广东省广州市A105邮政信箱转市委第七巡察组收,邮编510046。
三、互联网电子信箱:swxcz7@gz.gov.cn。
四、“广州扫码巡”信访举报平台;或投入设在市协作办和下属国内合作服务中心办公区的“市委第七巡察组联系信箱”。
-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