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发布推广PPP模式实施意见
日前,贵州省政府办公厅发布《关于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的实施意见》,提出建立省级PPP引导基金等政策措施,推广应用PPP模式。
《意见》明确,PPP模式主要适宜于投资规模较大、需求长期稳定、价格调整机制灵活、市场化程度较高的基础设施及公共服务类项目。同时提出6项扶持措施:对项目收入不能覆盖成本和合理收益、但社会效益较好的PPP项目,地方财政可通过政府付费等方式给予适当补贴;将银行支持PPP项目的融资增量作为计算国库现金存款的重要因素;建立省级PPP引导基金,对列入国家和省级示范的项目,加大财政奖励和补助力度;实行多样化的土地供应,保障项目建设用地;下放和放开一批PPP适用范围的政府定价项目,加快推进资源性产品价格和环保收费改革,完善市政基础设施等公用事业产品和服务价格的形成、调整和补偿机制;加强政金企合作,金融机构可在允许范围内,给予项目差异化信贷政策。
《意见》从项目识别、项目准备、项目采购、项目执行等方面对PPP项目管理作出具体说明。针对项目风险管理,《意见》指出,要建立全省统一的项目名录管理制度和财政补贴支出统计监测制度;严禁融资平台公司通过保底承诺等方式参与PPP项目进行变相融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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