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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扩大实施五个专项计划

来源:驻穗办信息 发布时间:2015-04-14 07:09:29 点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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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农村贫困地区定向招生专项计划(简称“国家专项计划”)。由中央部门高校和市属重点高校安排部分招生名额,面向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县、所有国家级扶贫开发重点县以及重点高校录取比例相对较低的省份招生。

二、高校农村单独招生专项计划(简称“高校专项计划”)。由教育部直属高校和其他自主招生试点高校,招收边远、贫困、民族地区县及县以下中学勤奋好学、成绩优良的农村学生(此专项计划不占重庆市招生计划总量)。

三、地方重点高校招收农村学生专项计划(简称“地方专项计划”)。由市属重点高校承担,原则上不少于有关高校本科一批招生规模的3%,用于招收农村学生。

四、农村小学全科教师培养项目(简称“全科教师专项计划”)。采取市属高师院校3年、教师进修院校和优质小学1年的“3+1”衔接培养模式,为全市农村乡镇以下小学定向培养本科层次全科教师。

五、农村基层医疗机构订单定向本科免费医学生培养计划(简称“免费医学生专项计划”)。2015年中央财政支持高等医学院校为中西部乡镇卫生院培养订单定向免费五年制本科医学生计划,向重庆市下达招生计划100名。该计划单独招收重庆户籍的零就业家庭、农村建卡贫困户家庭、城乡低保家庭的高中贫困毕业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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