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企业标准由“备案制”改“自我声明公开”
日前,浙江省出台《浙江省企业产品标准备案管理办法(2015年修订)》,明确企业可以选择在企业产品标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上,主动公开所执行的产品标准的形式,对企业产品标准进行备案。
浙江省质监局标准化处负责人介绍,企业产品标准“自我声明公开”的内容包括:企业自我承诺,企业基本信息,企业所执行的产品标准(包括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和企业标准)的名称、编号、文本,或产品的技术指标名称、要求、测试方法等。与到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书面备案相比,这一改革将大大减轻企业的人力、物力消耗。
企业产品标准自我声明公开,不仅方便了企业,而且有利于形成政府监督与社会监督(包括消费者监督、新闻媒体监督和行业监督)相结合的质量监管机制。社会各界也可以通过企业产品标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收集、比对企业公开的产品标准信息,对企业公开的产品标准信息进行监督,引导消费者的消费行为。
为确保信息准确与真实,浙江省质监部门将对“自我声明公开”的企业产品标准开展监督抽查。据了解,截至目前浙江省已有197家企业“自我声明公开”了519项企业执行的产品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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