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 推广自贸试验区“负面清单”监管思路
日前,上海工商局参考“负面清单”监管思路,出台了《公司股东及法定代表人登记管理办法(试行)》。规定除非企业涉嫌提交虚假申请材料,市场监管部门原则上不再对企业登记实施实质性审查。
以前,企业办理股权变更,股东们必须一一到场,不少企业为此花了很大功夫才凑齐了所有股东。新区市场监管局窗口接待人员表示,让股东们出示下身份证,再将材料上的签名做验证后,才能完成手续。
若要打造创业者的乐园,降低企业的商务成本是浦东不断努力的方向。浦东市场监管局工作人员表示,《办法》出台后,确认企业股东、法定代表人的申请材料变得十分方便,从前必须现场确认,现在方式更多了,只需携带本人身份证明原件到现场签署《签章真实性承诺书》,不能到场的可委托代理人提交公证机关出具的公证文书或律师出具的见证意见,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携带本人及当事股东身份证明原件,到现场签署《申请材料真实性承诺书》即可。
相较于科创企业,传统企业的股权可能几年都不会变更,而在大众创业的社会氛围下,股权激励是初创企业用来激励员工的主要办法。许多科技企业在发展过程中往往需找投资人,引进新股东也成为初创企业的常态,甚至一年变更好几次股东也算得上正常。针对这一现状,新区市场监管局相关负责人认为,政府继续“大包大揽”不断增加的市场监管工作不切实际,必须思考如何转变政府职能,通过便捷高效的登记程序配套,减少企业的时间成本和财务成本,彻底放开创新创业的“手脚”。
借鉴自贸区内开放政策先行先试的丰富经验是办法之一。此次出台的《办法》中就引入了“负面清单”监管思路。规定只有两种情况下,登记机关需要对涉及股东、法定代表人身份的申请材料进行核实:一是登记机关在审查中发现股东、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涉嫌虚假,二是公司股东、法定代表人等利害关系人在登记前反映申请人提交材料涉嫌虚假。
政府不是“无偿”解放企业的手脚,获得了更多便利的企业必须承担起更大的社会责任和面对更多的市场风险。《办法》指出,一旦发现企业股东通过提交虚假材料,或采取欺诈手段隐瞒重要事实取得公司登记,登记机关将采用信用监管,一方面依法撤销公司登记甚至吊销营业执照,一方面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予以公示,公示后的企业及相关个人将“一处受限、处处受限”。
政府放宽企业自主经营的条条框框,只需要“一纸承诺”,为企业再行便利的同时,也在助推社会诚信体系的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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