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审计整改情况的公告
2020年11月9日至20日,广州市审计局对广州市2020年对口帮扶贵州省黔南州、毕节市的东西部扶贫协作财政资金和项目情况进行了跟踪审计,我办(广州市协作办公室)于12月31日收到广州市审计局送达的《审计报告》(穗审农报〔2020〕73号),指出在帮扶项目的实施中存在毕节市、黔南州未按规定报备结余资金使用情况等6个问题。我办会同广东省第一扶贫协作工作组、毕节市政府、黔南州政府认真研究,及时落实了整改。现将整改结果公告如下:
一、关于“毕节市扶贫办、县级扶贫办未按规定报备结余资金使用情况”问题整改情况
整改结果:已完成整改。毕节市扶贫办对有关部门和各县(区)清理核实上报情况汇总后,已向广州市协作办公室、广东省第一扶贫协作工作组毕节组报备了2016-2020年度项目结余资金和项目。
二、关于“毕节市纳雍县扶贫办、财政局未按规定同意提取项目管理费”问题整改情况
整改结果:已完成整改。纳雍县已对所有项目进行全面清理,对于已支付和未支付的管理费,均重新申报项目管理费,用于报账和核销。
三、关于“毕节市纳雍县农业农村局未对帮扶项目设备进行综合调配使用,设备使用绩效不高”问题整改情况
整改结果:已完成整改。纳雍县农业农村局制定了肉牛养殖场改扩建项目车辆管理方案,对所属车辆全部实行统一管理、统一调配;落实了车辆管理责任,确保提高车辆使用效率,杜绝出现闲置浪费。
四、关于“黔南州平塘县农业农村局变更项目建设地点未重新报批”问题整改情况
整改结果:已完成整改。黔南州农业农村局已对平塘县粤港澳大湾区蔬菜保供基地建设项目建设地点变更的申请进行了批准备案。
五、关于“黔南州平塘县蔬菜基地项目未按协议约定时间完工”问题整改情况
整改结果:已完成整改。黔南州平塘县蔬菜基地项目已按协议完成了育苗中心建设,完成了土壤和水质化验、海关备案工作等。
六、关于“黔南州长顺县扶贫办未及时对个别已竣工项目进行县级验收”问题整改情况
整改结果:已完成整改。长顺县扶贫办已组织对长寨街道种植大棚建设项目进行了县级验收。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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