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广州市协作办公室纪律检查委员会转发市纪委关于2017年全市开展纪律教育学习月活动意见的通知
各驻穗机构党委(总支、支部):
现将《市纪委关于2017年全市开展纪律教育学习月活动的意见》转发给你们,请各单位结合实际情况拟制方案并认真组织实施。请各单位于9月15日前将纪律教育学习月活动总结书面报市协作办纪委。
中共广州市协作办公室纪律检查委员会
2017年8月11日
(联系人:方劲,联系电话:81269893)
相关稿件
附件:
-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