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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协作办公室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2440100455354016Y/2024-00061 分类:
发布机构: 广州市协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24-04-07
名称: 广州市协作办公室关于划拨2024年度广州市对口帮扶贵州省黔南州东西部协作资金的函
文号: 发布日期: 2024-04-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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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协作办公室关于划拨2024年度广州市对口帮扶贵州省黔南州东西部协作资金的函

发布日期:2024-04-07  浏览次数:-

黔南州乡村振兴局、财政局:

  根据广东省、广州市东西部协作工作部署和资金计划安排,现将2024年度广州市对口帮扶黔南州东西部协作资金4.97亿元拨付至黔南州财政局(含2023年度预安排资金0.17亿元,实际拨付4.8亿元)。请切实加强协作资金的监督管理,专款专用,加快推进协作项目和资金支出进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一、拨付帮扶资金情况

  2023年度广州市与黔南州拨付资金协议数为4.63亿元,我市实际拨付数为4.8亿元,根据广州市相关部门要求,调减2023年援助资金0.17亿元,作为预安排资金在2024年进行清算。我市安排援助黔南州2024年度财政帮扶资金为4.97亿元,核减2023年预安排资金0.17亿元,2024年实际拨付黔南州财政帮扶资金4.8亿元。

  二、规范协作资金用途

  协作资金严格按照《广州市对口帮扶贵州省安顺市、毕节市、黔南州东西部协作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穗援〔2021〕47号)管理,坚持精准使用和安全高效相统一,结合东西部协作工作实际,适当向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倾斜。按程序及时划拨使用,不得挤占、截留和挪用,确保资金使用规范安全。

  三、规范帮扶项目备案

  按程序及时向我办备案年度帮扶项目。备案项目情况要完整,要全面表述项目性质、内容和规模、投资额、年度资金安排、进度情况、起止年限、新增或续建等基本情况。备案项目须附相关重点环节材料,例如能反映建设项目依据的政府决策纪要、批复立项文件(复印件)等,非广州财政资金独资建设项目的其他资金到位佐证材料等。

  四、强化资金绩效管理

  一是协助编制和调整预算绩效目标和绩效指标。在我办编制年度预算时,依据正在实施的跨年项目和持续性实施项目内容,协助设置相应的针对性的项目绩效目标和指标;在向我办备案年度帮扶项目时,协助核查绩效目标和绩效指标设置是否合理、全面,针对不合理之处提供调整意见。

  二是优化绩效指标设置工作。可要求各项目实施单位在申报项目时同步编制绩效目标和绩效指标;可通过邀约专家、第三方机构等方式进行审核,形成年度帮扶项目总体绩效目标和绩效指标;上报审核项目时同步报送各项目绩效目标和绩效指标;每季度对各帮扶项目绩效目标和绩效指标完成情况绩效跟踪监督,针对需调整的项目以及绩效目标和绩效指标偏高或偏低等项目,及时向我办申报绩效目标和绩效指标调整。

  三是及时报送年度帮扶资金绩效评价自评报告。请于2025年3月底前将2024年度协作资金的绩效评价自评报告等材料报送我办。




                                                    广州市协作办公室

                                                     2024年3月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