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摸清全国各地行政机关驻广州办事机构底数,提升“双向服务”能力,我办组织进行了重新核准备案并定期更新。截至2025年4月,核准备案全国各地行政机关驻广州市办事机构66个。
1.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驻广州市办事机构22个(正厅级3个、副厅级16个、正处级3个);
2.副省级城市、省会市人民政府驻广州市办事机构4个(副厅级1个、正处级2个、副处级1个);
3.非广东省地级市人民政府(包括行政公署、州、盟人民政府)驻广州办事机构23个(正处级15个、副处级6个、正科级2个);
4.本省地级市人民政府驻广州办事机构15个(正处级13个、副处级2个);
5.本市东西部协作、对口帮扶、对口支援、对口合作和区域交流的县、县级市、市辖区人民政府驻广州市办事机构2个(正科级1个、副科级1个)。